森林、草原、湿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资源,是维护生态安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系生物多样性的关键屏障。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乱砍滥伐、非法开垦、违规侵占、私挖滥采等破坏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触碰生态保护红线。为坚决遏制各类破坏林草湿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生态红线,做遵规守法的践行者
自觉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坚决杜绝任何侵占、损毁林草湿资源的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做到:
(一)不擅自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不违规建坟、建房等破坏林草湿资源;
(二)严格遵守林木采伐规定,依法申请采伐许可证,禁止盗伐、滥伐林木;
(三)不在禁牧区、休牧期违规放牧;
(四)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违规进入防火管制区域。
二、抵制破坏行为,做绿色家园的坚定守护者
坚决抵制、主动拒绝一切毁林毁草、破坏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参与、不纵容、不包庇。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杜绝粗放开发、无序建设、过度放牧等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每一片森林、每一方草原、每一处湿地。
三、强化群防群治,做生态安全的积极监督者
主动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草地、破坏湿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砂取土等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林草、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举报。推动形成人人监督、人人管护、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让破坏生态的行为无处遁形。
四、广泛宣传引导,做生态文明的主动传播者
主动学习林草湿资源保护知识,积极向家人、朋友和邻居宣传保护林草湿资源的重要意义,普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带动身边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治理的浓厚氛围。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责任守护绿色家园,以行动筑牢生态屏障,共同守护好每一片森林、每一方草原、每一处湿地,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呼和浩特贡献力量!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
2026年5月6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