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16 11:36
回民区辖区内各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和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1004﹞号)有关要求,回民区将在辖区内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行业“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请辖区内各企业对照本企业真实情况进行自查,如企业实际经营“代理记账”业务,请尽快前往回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企业营业执照上业务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但企业不再经营代理记账业务请取消营业范围“代理记账”项目。
请有关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
2022年9月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