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3-00005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 公文时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防汛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水灾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汛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公安机关职责
维护险情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及时及早介入防范工作,争取工作主动。
(二)依法行政,果断处置。发生险情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积极防控的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要根据险情期的社会治安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治安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应急处置坚持分局党委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回民区公安分局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局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四、任务区分
各单位,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一)警种警力编成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足够警力,负责险情区封锁和警戒工作;处置防汛工作中发生的紧急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险情应急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有关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欺诈行骗,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正常运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封锁地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事宜。
常规警力编成:各派出所留有备勤警力,分局各单位日常值班备勤警力。根据气象部门预警,适时增加或减少警力。
应急警力编成:警力由分局机关各单位抽调,根据需要视情增加警力。根据险情,另行通知应急警力集中备勤。
(二)情指中心
1.负责建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系统和灾害处置等级响应机制。
2.确保指挥部指令畅通,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密切关注险情期的动态,掌握情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三)治安大队
负责与区政府、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掌握防汛工作的动态。协助分局领导做好警力调配工作。及时组织各单位妥善应对处置各类因洪涝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
(四)警务保障室
1.按照指挥部指令,做好相关警务保障工作。
2.在行政经费中预备部分资金,在启动应急预案后用于防汛急需和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3.及时向上级申请防汛资金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补助。
4.统筹相关部门做好防汛突击队车辆、物资各项准备工作。
(五)政工办
负责对接媒体、素材采集、宣传报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抽调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需要配合工作时,及时上报并尽早行动,采取果断措施,以确保回民区防汛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做好处置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从警力组织、工作部署、应急措施等环节上具体落实到位,并及时做好思想动员和实际执勤演练工作。
(三)严格值班备勤制度。在险情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坚守岗位,随时传达上级指令,收集报告情况,下达工作指令。有关单位要有足够的警力备勤,做到一有情况迅速集结,不延误战机,同时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四)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当,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派出所发生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应急救援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