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3-0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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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 公文时效 |
为全面落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和回民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群防群治新格局,完善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健全共享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推进首府公安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回民区范围内组建“平安义警”队伍,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公安指导、社会联动”的“平安义警”工作格局,探索群防群治新路径,提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同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人员招募。各派出所要广泛发动本地区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平安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平安义警”服务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家长、商户店主、楼栋长、快递小哥、外卖小哥、出租车司机等社会各界群众以及平安志愿者等通过“志愿北疆APP”加入“平安义警”队伍。各类人员要根据工作实际占有一定比例(原则上“义警”数量要达到派出所民辅警数的两倍以上),加入“平安义警”群防群治队伍。由属地派出所负责指导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实现对街道、社区(村)的巡逻防控全覆盖。
(二)明确工作职责。“平安义警”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参与法治宣传、护校安园、应急响应、交通劝导、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隐患排查、反诈禁毒宣传、社情民意收集、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等工作,成为平安创建宣传员、社会治安巡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公共安全信息员、文明秩序劝导员。
(三)加强日常管理。回民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具体负责“平安义警”日常管理工作。统一标识,配备必要装备,建立会议、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各派出所要加强“平安义警”管理,积极组织义警队伍参与平安创建、治安巡防、矛盾纠纷调解、文明秩序劝导,组织“平安义警”队伍在护校园、护医院、护市场、护社区(村)、护企业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义警”队伍、重点部位、治安巡防和工作成效等台账,依托信息化手段规范“平安义警”人员和工作动态管理,推动“平安义警”队伍良性发展,确保规范有效管理。
(四)强化业务培训。根据“平安义警”职责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围绕法律法规、秩序维护、隐患排查、识别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自我保护等内容开展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专业轮训,做到政策法规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常规集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常态化培训,切实提升“平安义警”工作能力、强化纪律约束,保持良好形象。
(五)严格考核奖惩。分局将建立“平安义警”绩效考核机制,综合“平安义警”的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定期开展“平安义警”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平安义警”,对有突出贡献的“平安义警”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平安义警”实行退出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推广“平安义警”活动,扩大“平安义警”社会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平安首府建设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纳更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参加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各镇(街道)、村(社区)与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落实。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将“平安义警”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四)适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平安义警”予以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建立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制度,对义警成员提供信息破案、见义勇为或及时预防案事件发生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义警工作积极性,使义警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