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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10301152650XX/2025-010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28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2025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9 10:15

攸攸板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 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委、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回民区委宣传部   中共回民区委统战部 

中共回民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回民区教育局 

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回民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8日

2025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

“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回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围绕“四个大力宣传”和“三个讲清楚”,全面深化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讲好呼和浩特故事,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培育“六大产业集群”、打造“六个区域中心”、建设“五宜”城市贡献力量,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首府建设新篇章。

一、工作主题

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宣传内容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和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的北疆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等政策法规。

三、时间安排

(一)民族政策宣传月:5月1日至5月31日。

(二)民族法治宣传周:5月25日至5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一)专项领域工作

重点面向社区和乡村,统筹覆盖机关、企业、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文旅场所、网络等社会各领域开展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行业领域特点,优化宣传工作方法,常态化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阐释。

1.进机关。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互融互促双提升”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培训活动。一是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二是开展“党建引领石榴红”机关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交融沉浸式主题活动和专题培训,引导机关干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上当标杆、作表率。

牵头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区属机关单位

2.进企业。以“企业发展共建、美好生活共创、发展成果共享”为主题,依托“青城民企大讲堂”等平台载体,组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法律法规宣讲,结合“助企行动”,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贯彻,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开展送学习、送培训、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进车间、进班组活动,组织优秀党员、行业标兵、劳模工匠等先进典型主题宣讲活动,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和助企纾困解难,搭建起职工成长和企业发展同频共振的“连心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工科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

责任单位:辖区企业

3.进街道社区。以“石榴花开在青城、社区绽放民族团结‘幸福花’”为主题,在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志愿服务队和物业的作用,利用物业微信群、红色网格群、展板等,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与各族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文艺演出、政策宣传、非遗展示、法律咨询和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镇办

4.进乡镇农村。以“巩固成果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办成一批各族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乡镇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老党员、“法律明白人”、农区学法用法示范户、群团组织等结合日常入户走访,与各族群众一起唠家常,聊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成就,积极引导各族农民投身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实践。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区司法局、区民委

责任单位:攸攸板镇

5.进学校。以“青城共育石榴籽、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体育运动、艺术展演、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深入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小就植入孩子们的心灵。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责任单位: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6.进连队。以“民族团结当先锋、军地携手固国防”为主题,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主题党日活动、各类集训轮训、院校教育培训中,安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教育辅导课程,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阐释。

牵头单位:区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驻区部队

7.进宗教活动场所。以“三个意识牢记心、民族团结促和谐”为主题,面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大力宣传宪法和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等内容,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 

牵头单位:区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办、辖区宗教活动场所

8.进文旅场所。以“和融文旅、大美青城”为主题,以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物和史实为载体,结合现有展陈布局,嵌入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结合重要节日节点,在莫尼山非遗小镇开展沉浸式情景剧表演活动,在“回”空间艺术中心举办宣传展览,在宽巷子开展宣传宣讲等系列活动,加强宣传展示,促进文旅融合,把文旅场所打造成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重要窗口。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办、辖区文旅场所

9.进网络。以“云播青城石榴籽、网聚首府民族情”为主题,深入实施“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各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宣传专栏,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10.进各领域。各行各业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创新方式和载体,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所在行业各族干部群众树牢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守望相助意识、爱党爱国意识,自觉投身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伟大实践。

区民政局全面梳理各项惠民政策,完善惠民政策“幸福清单”,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等民政惠民政策的保障标准、申领流程、发放形式及咨询电话,让群众知晓惠从何来,惠有多少,引导各族群众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区总工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工会干部培训必修课,组织各族职工参加“红石榴”影院观影,举办“弘扬劳模精神 讲好北疆故事”等各类主题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牢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

团区委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以“青马工程”“青年大学习”“青联思享汇”等“青字号”品牌为载体,组织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巡讲团,运用“青言青语”“童言童语”,开展读书月、红领巾讲解员和集体婚礼等活动,创新推进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区妇联联合区民委开展“石榴花开耀北疆 家国同行谱新篇——各族妇女儿童与广大家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与创新模式研究”征文活动。

区文联联合区民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主题开展文艺创作,组织“光影北疆 同心筑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摄影作品征集大赛等活动。

(二)重点工作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解活动。发挥呼和浩特市“青城融讲”和回民区“理论学习轻骑兵”专业优势,开展中华文化、中国历史、政策法规等各类社会宣讲活动,讲好首府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委

2.示范引领活动。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

主办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

3.网络竞答活动。广泛动员辖区各族群众参与呼和浩特市组织开展的“党建引领 青城石榴红”2025年“民族政策宣传月”网络竞答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活动链接,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主办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民委

4.媒体推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转发推送市民委推出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系列短视频、海报等宣传内容。

主办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民委

5.线上普法活动。“民族法治宣传周”期间,邀请法律专家或学者,面向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民族工作干部举办线上普法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区司法局、区民委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推广使用活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民族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广《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在党校和教育系统以调研、座谈、集体备课等方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

主办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区教育局

7.“道中华”宣传品牌推广活动。多渠道、多平台、多领域,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多措并举大力开展“道中华”品牌宣传推广,面向全区各族群众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主办单位:区民委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好导向、把握好时度效。要全面准确深入宣传解读有关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注意方式方法,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力戒形式主义,不层层加码,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注重增强实效。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各族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善于用事实数据、典型案例讲清道理。区民委、区融媒体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全媒体传播,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本级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月(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强经验总结。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时通过微信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信息,并在宣传月(周)活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材料,于5月23日前连同影像资料(要求原图、1M以上、jpg格式,注明时间、地点、活动概况等详细信息),报送至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3820241,地址:回民区党政机关办公区一号楼7楼725室),区民委将报送高质量图片和内容至呼和浩特市民委,择优编入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纪实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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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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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28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2025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9 10:15

攸攸板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 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委、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回民区委宣传部   中共回民区委统战部 

中共回民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回民区教育局 

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回民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8日

2025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

“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回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围绕“四个大力宣传”和“三个讲清楚”,全面深化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讲好呼和浩特故事,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培育“六大产业集群”、打造“六个区域中心”、建设“五宜”城市贡献力量,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首府建设新篇章。

一、工作主题

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宣传内容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和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的北疆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等政策法规。

三、时间安排

(一)民族政策宣传月:5月1日至5月31日。

(二)民族法治宣传周:5月25日至5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一)专项领域工作

重点面向社区和乡村,统筹覆盖机关、企业、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文旅场所、网络等社会各领域开展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行业领域特点,优化宣传工作方法,常态化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阐释。

1.进机关。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互融互促双提升”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培训活动。一是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引导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二是开展“党建引领石榴红”机关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交融沉浸式主题活动和专题培训,引导机关干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上当标杆、作表率。

牵头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区属机关单位

2.进企业。以“企业发展共建、美好生活共创、发展成果共享”为主题,依托“青城民企大讲堂”等平台载体,组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法律法规宣讲,结合“助企行动”,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贯彻,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开展送学习、送培训、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进车间、进班组活动,组织优秀党员、行业标兵、劳模工匠等先进典型主题宣讲活动,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和助企纾困解难,搭建起职工成长和企业发展同频共振的“连心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工科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

责任单位:辖区企业

3.进街道社区。以“石榴花开在青城、社区绽放民族团结‘幸福花’”为主题,在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志愿服务队和物业的作用,利用物业微信群、红色网格群、展板等,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与各族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文艺演出、政策宣传、非遗展示、法律咨询和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镇办

4.进乡镇农村。以“巩固成果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办成一批各族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乡镇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老党员、“法律明白人”、农区学法用法示范户、群团组织等结合日常入户走访,与各族群众一起唠家常,聊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成就,积极引导各族农民投身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实践。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区司法局、区民委

责任单位:攸攸板镇

5.进学校。以“青城共育石榴籽、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体育运动、艺术展演、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深入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小就植入孩子们的心灵。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责任单位: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6.进连队。以“民族团结当先锋、军地携手固国防”为主题,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主题党日活动、各类集训轮训、院校教育培训中,安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教育辅导课程,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阐释。

牵头单位:区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驻区部队

7.进宗教活动场所。以“三个意识牢记心、民族团结促和谐”为主题,面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大力宣传宪法和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等内容,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 

牵头单位:区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办、辖区宗教活动场所

8.进文旅场所。以“和融文旅、大美青城”为主题,以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物和史实为载体,结合现有展陈布局,嵌入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结合重要节日节点,在莫尼山非遗小镇开展沉浸式情景剧表演活动,在“回”空间艺术中心举办宣传展览,在宽巷子开展宣传宣讲等系列活动,加强宣传展示,促进文旅融合,把文旅场所打造成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重要窗口。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办、辖区文旅场所

9.进网络。以“云播青城石榴籽、网聚首府民族情”为主题,深入实施“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各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宣传专栏,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10.进各领域。各行各业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创新方式和载体,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所在行业各族干部群众树牢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守望相助意识、爱党爱国意识,自觉投身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伟大实践。

区民政局全面梳理各项惠民政策,完善惠民政策“幸福清单”,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等民政惠民政策的保障标准、申领流程、发放形式及咨询电话,让群众知晓惠从何来,惠有多少,引导各族群众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区总工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工会干部培训必修课,组织各族职工参加“红石榴”影院观影,举办“弘扬劳模精神 讲好北疆故事”等各类主题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牢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

团区委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以“青马工程”“青年大学习”“青联思享汇”等“青字号”品牌为载体,组织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巡讲团,运用“青言青语”“童言童语”,开展读书月、红领巾讲解员和集体婚礼等活动,创新推进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区妇联联合区民委开展“石榴花开耀北疆 家国同行谱新篇——各族妇女儿童与广大家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与创新模式研究”征文活动。

区文联联合区民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主题开展文艺创作,组织“光影北疆 同心筑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摄影作品征集大赛等活动。

(二)重点工作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解活动。发挥呼和浩特市“青城融讲”和回民区“理论学习轻骑兵”专业优势,开展中华文化、中国历史、政策法规等各类社会宣讲活动,讲好首府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委

2.示范引领活动。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

主办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

3.网络竞答活动。广泛动员辖区各族群众参与呼和浩特市组织开展的“党建引领 青城石榴红”2025年“民族政策宣传月”网络竞答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活动链接,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主办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民委

4.媒体推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转发推送市民委推出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系列短视频、海报等宣传内容。

主办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民委

5.线上普法活动。“民族法治宣传周”期间,邀请法律专家或学者,面向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民族工作干部举办线上普法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区司法局、区民委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推广使用活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民族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广《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在党校和教育系统以调研、座谈、集体备课等方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

主办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区教育局

7.“道中华”宣传品牌推广活动。多渠道、多平台、多领域,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多措并举大力开展“道中华”品牌宣传推广,面向全区各族群众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主办单位:区民委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好导向、把握好时度效。要全面准确深入宣传解读有关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注意方式方法,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力戒形式主义,不层层加码,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注重增强实效。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各族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善于用事实数据、典型案例讲清道理。区民委、区融媒体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全媒体传播,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本级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月(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强经验总结。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时通过微信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信息,并在宣传月(周)活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材料,于5月23日前连同影像资料(要求原图、1M以上、jpg格式,注明时间、地点、活动概况等详细信息),报送至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3820241,地址:回民区党政机关办公区一号楼7楼725室),区民委将报送高质量图片和内容至呼和浩特市民委,择优编入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纪实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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