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3-00081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
| 公文时效 |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区牵头任务、责任单位任务以及相关指标,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牵头起草,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4号)任务指标保持衔接,通过分析回民区所涉及的任务指标形成初稿。广泛征求各镇办、各委办局成员单位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提交会议的《建设工作方案》。
三、制定《建设工作方案》的目的
《建设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旨在从城市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具体工作内容
(一)加强病死畜禽管理,减少风险隐患。
(二)开展“无废细胞”建设。以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为重点,协同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
(三)深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
(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统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分类运输网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路线。
(五)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