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6-0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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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8-03 |
| 公文时效 |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对我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项目、回民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公布,并依规取消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具体如下:
一、回民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项目
《蒙古靴制作技艺》《青城传统干佃制作技艺》《青城传统稀果干制作技艺》《呼和浩特金银器制作技艺》《传统牛肉干制作技艺》。
二、回民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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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护项目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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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城腑脏按摩疗法》 |
仇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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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城花馍制作技艺》 |
李智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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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尹氏耳穴诊疗法》 |
尹长瑞 |
三、依规取消部分非物质文化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依托自治区黄河流域非遗普查工作,我区对现有非遗保护项目开展梳理核查。经查,第四批回民区级非遗保护项目《训鹰》(传承人安钧)、《精点心手工糕点制作技艺》(传承人马利)、《吴式太极拳》(传承人赵雅文),因无法持续开展活态传承、跨区域重复申报等原因,现决定取消上述回民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回民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