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回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呼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提高回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回民区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监督机制。
回民区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七办一镇及政府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各部门在机构改革后,重新成立各自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指定人员,制定制度,确定了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回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意识、细化职责,要求全区各部门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责令整改,将每期通报移交纪委党风监督室。
在2019年回民区财政局向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拨付3万元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公报编制印刷等工作。并从2016年开始,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当中,权重为4%,切实增强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
2、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保密审查
一是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了《回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范围,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全面、及时、真实、便民和有利监督的原则。规范了工作流程,各单位严格执行四级审核制度,并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进一步梳理了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将公开目录重新整合分类,确定发布时限和发布数量。二是始终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原则,起草了《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实施方案(讨论稿)》,重新改版了《呼和浩特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笺》,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签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应按规定予以退文。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属性源头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同时保障了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性,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三是增强联络机制,建立全区政府信息工作微信群。切实增强了区各单位、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和任务部署,有效解决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进展情况,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人员和联络方式,为更好、更快、更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1月至12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政府各类信息1799条。其中,公示公告184条、部门信息93条、人事信息28条、政策法规69条、政策解读27条、政府文件43条、部门文件205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会议59条、部门会议74条、应急管理17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35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63条、财政资金241条、审计公开2条、公共资源配置207条、公共服务与民生491条、公共监管信息89条、建议提案办理55条。
政府各类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了我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具体情况,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共财政收支等群众关注及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社区物业等涉及民生的信息公开。今年,我区机构改革后对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更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一一对。进一步加强了我区行政办公透明度,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我区政府公信力。
同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始终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公开办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我区已制作依申请受理、答复等文本,制作了《依申请公开记录薄》,包括受理时间、受理事项、答复内容、签收时间、签收人签字等内容,并严格按照《公开条例》使用标准化申请答复书进行受理、答复,重点从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逐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今年,在门户网站改版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门户网站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畅通网上受理渠道。
4、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
我区将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纪委“阳光三务”平台、电视台、报纸杂志、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作为信息公开平台与手段,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在回民区市民服务中心、档案局设立了政务公开查阅室,强化硬件设施,设立专职人员,实现了“开放档案查阅”、“政府信息查阅”及“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三项查询服务,公众持有效证件即可免费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019年回民区共编制4期政府公报,印制后分别向攸攸板镇人民政府、钢铁路办事处、新华西街、通道街、中山西路、光明路、环河办事处及63个村(居)委会、10座青城驿站和回民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放。
5、做好舆情回应,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网信办、应急办密切合作,积极协调舆情监测和回应工作,起到了工作预警、疏通民意和净化网络空间的积极作用。结合《回民区网络舆情主体责任制度》和《回民区舆情信息联席会商研判制度(试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真正形成了舆情处置合力。
同时,回民区结合市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分别在3月15日回民区召开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建设工作培训会、在9月24日回民区召开人民政府新版网站及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 。共组织七办一镇及区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征求意见和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意识,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对如何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规范网上公开发布内容,把握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9 |
0 |
4380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93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41 |
0 |
2119 | |
行政强制 |
204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 |
11816.28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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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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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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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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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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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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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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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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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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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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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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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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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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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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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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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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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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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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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尽管进步显著,却仍有不足之处。一是在实际工作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尚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协调力度不够,相关制度还需更加完善等问题。二是在网站建设方面,今年我区为了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但同时也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网站上个别栏目信息更新缓慢等问题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由于今年我区人员调整流动性大,新接手人员没有接受系统培训,对业务不够熟练。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逐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对区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要求,针对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查漏补缺,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形象,更好的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9年10月回民区涉及1件行政诉讼案件。内容为:原告吕玉珍、岳慧诉讼回民区人民政府未答复其依申请公开事项,根据原告吕玉珍、岳慧诉和被告回民区政府提供佐证证据后,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原告吕玉珍、岳慧的诉讼请求。
来源: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