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本着“以区为主、相对就近、公开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规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实际,特进行招生公告。
一、招生时间
5月9日—21日:进行招生公告
5月21日:网络公测
5月22日:网络报名
5月28日: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
5月31日:发布录取通知
二、招生网址:www.hmqyewb.hhhtjy.org.cn
三、招生条件
(一)凡年满三周岁、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呼市市区内回族幼儿,根据《回民区回族幼儿园招生办法》可就读我区回一幼主园、回二幼主园。
(三)3--6岁残疾儿童,根据《回民区残疾儿童管理办法》,进入可以招收残疾儿童的回二幼主园、三幼主园随班就读。
四、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各园按照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容量,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二)我区七个幼教集团的28所公办幼儿园,全部进行网上招生报名。家长根据各园招生计划选择幼儿园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所报幼儿园名额报满后,该园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家长可以再次选择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进行再次申报。
(三)各园通过网络宣传和在幼儿园门口张贴招生公告的形式,提前两周面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家长可以去意向幼儿园门口了解该园招生情况。
(四)教育局相关科室对各园报名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471--5205729。
来源: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