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公安厅决定自2023年3月起,在全区集中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逐利执法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等。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反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情况和问题,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3月21日
来源:青橙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