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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中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6-02 16:35

中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回民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0日至7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2022年9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

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反馈3个方面的12项问题,涉及35种具体问题表现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73条,同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专题会议,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稳步落实。

二、聚焦问题整改

(一)针对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在服务市场便利化水平方面。

一是个体工商户注册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实名认证,全程电子化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已为各监管所配备证照打印设备。二是我局已与回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接划转进驻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事项,已做好划转进驻工作,即时划转。

2.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使用方面。

一是召开风险管控工作调度会,总结问题,迅速部署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各监管所对未达标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并督促自查,局机关不定期对各监管所的自查率和检查率进行排名通报。截止目前,辖区风控平台入驻市场主体自查率达到100%,执法人员检查率达到100%。

3.在落实重点领域风险分级管理方面。

我局召开局务会,讨论通过《餐饮服务风险分级评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相关股、所严格按照方案,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风险因素量化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明细表,现已对629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依据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明细表对已复工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二)针对市场监管力度偏软的问题

1.在广告市场监管方面。

一是依托自治区广告检测系统,及时处置广告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对平台上交办的案件线索快速依法核查处理,2022年7月至今我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平台交办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2022年8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云平台投入使用后,我局收到交办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完成。二是联合自治区市场局、呼和浩特市市场局对辖区内主要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行政告诫。三是加强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2.在药店监管方面。

一是相关辖区市场监管所对问题涉及药店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药店已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监管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度共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案件17起。

3.在价格监督检查方面。

一是对涉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市场主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对未明码标价问题进行改正。二是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价格检查,2022年查处价格方面案件32件。同时通过“质量月”活动及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及稳价保质开展了宣传。

(三)针对网络舆情应对不积极方面的问题

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印发《中共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二是在2022年民主生活会中,党组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批评与自我批评当中。三是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移交转办的舆情。四是制定完善《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处置管理制度》,已对企业进行约谈,相关舆情已处理。

(四)针对执行“四个最严”打折扣的问题

1.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方面。

一是按照区域在通道、光明、新华市场监管所及局机关设置食品快检室,同时配备了食品快检车,回民区范围内已实现食品快速检测全覆盖。二是组织检测人员开展食品检测业务培训,提高了我局检测人员的检验检测水平。

2.在处置无证经营及证照过期方面。

依据无证无照餐饮单位治理方案,对无证无照经营、证照过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3家无证无照经营饭店。

3.在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方面。

一是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操作,消除交叉污染的风险。二是按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公示。三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问题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已完成整改。

4.在网络供餐专项整治方面。

加大食品安全巡查力度,按照《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日常巡查及网络、新闻媒体倡导网络供餐企业使用食安封签。问题涉及市场主体已制作食安封签,提供外卖食品时已加贴食安封签。

(五)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重新制作检查日志,将执法人员签字改为检查人员签字。并在执法办案推进会上,以会代培,以案代培,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二是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各股室将依据《计划》和《清单》,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培训,长期坚持。目前已换发新的执法证件,并要求亮证执法。三是制定《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规范培训会议。四是开展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专题培训,对自由裁量适用规则逐条进行解读,并在培训会上提出要求。同时在案审会对自由裁量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点评并发简报。五是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免费现场培训,推广使用新配方,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通过约谈、告诫会、行政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小作坊粉条生产监管。六是组织开展专题法律法规培训,结合自治区“每周一课”,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

(六)针对作风建设抓而不实,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一是针对在重要会议期间不严格遵守会风会纪问题,已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在会上进行检讨检查,严肃整顿会风会纪。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主动配合农牧、城管等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做到无缝衔接,解决监管真空地带。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农牧水利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属地镇办开展节日期间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12315专职人员培训相关业务知识,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要求工单处置人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采取多种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诉求。四是通过电话、短信以及发放宣传手册方式督促提醒辖区市场主体按时进行年报、宣传年报工作。

(七)针对落实“三务”公开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2022年,已清理平台中退休执法人员7名,并及时予以公示。我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实行专人监督,确保公示时效性。2022年下半年,应公示案件107件,已公示107件。二是完善《中共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党务公开流程制度》,党政办公室带头严格把关,规范发文流程,要求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严格落实相关信息发布、公开的审批制度。

(八)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一是目前已对原三家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审计,财务账目审计正在开展中。二是要求严格履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流程。

(九)针对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二是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在中秋、国庆和春节前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议,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十)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建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党建工作分工并进行部署。二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要求各党支部规范支部各项记录,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党建知识的集中学习。三是落实《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规范管理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以“一本+六盒”的方式,使用红色档案盒对党建工作档案进行存档管理,指定专人、专柜保存党建工作档案,做到规范严谨,杜绝发生档案遗失情况。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对五个党支部进行集体谈话,并对问题涉及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涉及党支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换届、改选等工作流程。

(十一)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按照“三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话,发放并收回22份征求意见表。二是成立党建工作指导组,加强党建督查指导。三是转发了《回民区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并于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中明确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审核会议材料,支部书记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四是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471-3242216

传真:0471-3241858

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金海工业园区管委会4-6楼

电子邮箱:hmqscjgj@163.com


中共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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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02 16:35

中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回民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0日至7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2022年9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

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反馈3个方面的12项问题,涉及35种具体问题表现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73条,同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专题会议,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稳步落实。

二、聚焦问题整改

(一)针对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在服务市场便利化水平方面。

一是个体工商户注册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实名认证,全程电子化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已为各监管所配备证照打印设备。二是我局已与回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接划转进驻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事项,已做好划转进驻工作,即时划转。

2.在智慧监管平台推广使用方面。

一是召开风险管控工作调度会,总结问题,迅速部署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各监管所对未达标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并督促自查,局机关不定期对各监管所的自查率和检查率进行排名通报。截止目前,辖区风控平台入驻市场主体自查率达到100%,执法人员检查率达到100%。

3.在落实重点领域风险分级管理方面。

我局召开局务会,讨论通过《餐饮服务风险分级评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相关股、所严格按照方案,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风险因素量化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明细表,现已对629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依据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明细表对已复工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二)针对市场监管力度偏软的问题

1.在广告市场监管方面。

一是依托自治区广告检测系统,及时处置广告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对平台上交办的案件线索快速依法核查处理,2022年7月至今我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平台交办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2022年8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云平台投入使用后,我局收到交办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完成。二是联合自治区市场局、呼和浩特市市场局对辖区内主要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行政告诫。三是加强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2.在药店监管方面。

一是相关辖区市场监管所对问题涉及药店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药店已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监管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度共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案件17起。

3.在价格监督检查方面。

一是对涉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市场主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对未明码标价问题进行改正。二是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价格检查,2022年查处价格方面案件32件。同时通过“质量月”活动及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及稳价保质开展了宣传。

(三)针对网络舆情应对不积极方面的问题

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印发《中共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二是在2022年民主生活会中,党组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批评与自我批评当中。三是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移交转办的舆情。四是制定完善《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处置管理制度》,已对企业进行约谈,相关舆情已处理。

(四)针对执行“四个最严”打折扣的问题

1.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方面。

一是按照区域在通道、光明、新华市场监管所及局机关设置食品快检室,同时配备了食品快检车,回民区范围内已实现食品快速检测全覆盖。二是组织检测人员开展食品检测业务培训,提高了我局检测人员的检验检测水平。

2.在处置无证经营及证照过期方面。

依据无证无照餐饮单位治理方案,对无证无照经营、证照过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3家无证无照经营饭店。

3.在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方面。

一是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操作,消除交叉污染的风险。二是按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公示。三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问题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已完成整改。

4.在网络供餐专项整治方面。

加大食品安全巡查力度,按照《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日常巡查及网络、新闻媒体倡导网络供餐企业使用食安封签。问题涉及市场主体已制作食安封签,提供外卖食品时已加贴食安封签。

(五)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重新制作检查日志,将执法人员签字改为检查人员签字。并在执法办案推进会上,以会代培,以案代培,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二是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各股室将依据《计划》和《清单》,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培训,长期坚持。目前已换发新的执法证件,并要求亮证执法。三是制定《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规范培训会议。四是开展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专题培训,对自由裁量适用规则逐条进行解读,并在培训会上提出要求。同时在案审会对自由裁量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点评并发简报。五是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免费现场培训,推广使用新配方,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通过约谈、告诫会、行政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小作坊粉条生产监管。六是组织开展专题法律法规培训,结合自治区“每周一课”,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

(六)针对作风建设抓而不实,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一是针对在重要会议期间不严格遵守会风会纪问题,已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在会上进行检讨检查,严肃整顿会风会纪。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主动配合农牧、城管等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做到无缝衔接,解决监管真空地带。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农牧水利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属地镇办开展节日期间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12315专职人员培训相关业务知识,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要求工单处置人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采取多种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诉求。四是通过电话、短信以及发放宣传手册方式督促提醒辖区市场主体按时进行年报、宣传年报工作。

(七)针对落实“三务”公开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2022年,已清理平台中退休执法人员7名,并及时予以公示。我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实行专人监督,确保公示时效性。2022年下半年,应公示案件107件,已公示107件。二是完善《中共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党务公开流程制度》,党政办公室带头严格把关,规范发文流程,要求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严格落实相关信息发布、公开的审批制度。

(八)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一是目前已对原三家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审计,财务账目审计正在开展中。二是要求严格履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流程。

(九)针对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二是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在中秋、国庆和春节前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议,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十)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建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党建工作分工并进行部署。二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要求各党支部规范支部各项记录,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党建知识的集中学习。三是落实《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规范管理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以“一本+六盒”的方式,使用红色档案盒对党建工作档案进行存档管理,指定专人、专柜保存党建工作档案,做到规范严谨,杜绝发生档案遗失情况。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对五个党支部进行集体谈话,并对问题涉及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涉及党支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换届、改选等工作流程。

(十一)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按照“三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话,发放并收回22份征求意见表。二是成立党建工作指导组,加强党建督查指导。三是转发了《回民区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并于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中明确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审核会议材料,支部书记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四是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471-3242216

传真:0471-3241858

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金海工业园区管委会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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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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