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回民区收到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现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呼财农指〔2023〕20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为回民区匹配60万元。我区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特此公告。
实施单位: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 任 人:马波
公 示 期:2023年4月2日-2023年4月11日
监督电话:0471-3820241 12317
通讯地址:回民区政府3号楼区民委333办公室
电子邮箱:2638044608@qq.com
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日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