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1个食品项目,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蒙古北斗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食用胡麻油;生产日期:2022-08-19;抽样基数:1桶(净含量:5L);检验不合格项目: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北斗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胡麻油(净含量:5L)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于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北斗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