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将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使用管理与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结合回民区实际情况,计划将衔接资金用于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现将2023年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情况公告如下,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7日)。具体见附件。
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公示单位: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1-3820241 12317
邮箱:2638044608@qq.com
通讯地址:回民区政府三号楼333办公室
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