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呼和浩特回民区涴若情川生活美容工作室
文号:回卫医罚〔2023〕6号
地址:回民区海亮广场誉峰3号楼2701号
经营者:贾凤桃
营业执照号码:92150103MA13QTEU74
本机关依法查明呼和浩特回民区涴若情川生活美容工作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执业活动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记录仪记录为证。呼和浩特回民区涴若情川生活美容工作室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2年补充版)的规定决定予以你没收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大北街支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回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回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