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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金山至武川双回 500 千伏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发布日期:2023-08-01 09:00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金山至武川双回 500 千伏线路工程,推荐路径全长约 67.0km,同塔双回架设。新建线路导线截面 4×400mm2。

项目建设期限:2年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9165万元,项目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生态环境、征地补偿、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联 系 人:张成义

联系电话:13848910772

电子邮箱:2070655337@qq.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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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至武川双回 500 千伏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01 09:00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金山至武川双回 500 千伏线路工程,推荐路径全长约 67.0km,同塔双回架设。新建线路导线截面 4×400mm2。

项目建设期限:2年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9165万元,项目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生态环境、征地补偿、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联 系 人:张成义

联系电话:13848910772

电子邮箱:2070655337@qq.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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