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由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2份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回民区京味儿春饼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春饼;生产日期:2023-06-15;抽样基数:1000张;检验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回民区京味儿春饼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春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回民区京味儿春饼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回民区通道南街阿尔丹面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碟子;生产日期:2023-07-10;抽样基数:/;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回民区通道南街阿尔丹面食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碟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回民区通道南街阿尔丹面食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