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全面支持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付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等工作全过程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全过程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通知》(内财购〔2023〕11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要求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全过程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通知》(内财购〔2023〕1193号)
附件2:关于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全过程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通知.pdf
回民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