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元多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德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佳元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障代理记账服务质量。
经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筛查这三家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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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元多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机构的业务负责人证件号为空,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的证件号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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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德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机构的办公地址为空,机构的业务负责人姓名为空,机构的业务负责人证件号为空,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的证件号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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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佳元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机构的成立日期为空,机构的办公地址为空,机构的业务负责人姓名为空,机构的业务负责人证件号为空,机构的其他专职从业人员少于2名 |
并且近三年未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经与以上公司多次联系,内蒙古元多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德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所留联系电话均为空号;内蒙古佳元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多次电话沟通都未进行整改。
现责令以上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修改异常数据。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上述公司采取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
特此公告。
回民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来源: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