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6日至6月19日,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断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新思路,理论学习内容上把政治理论与财务管理和加强财会监督等业务知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学习方式上坚持书本与实践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开展志愿服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优质网络资源,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优秀党组织和个人先进事迹。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分析研判,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局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坚持正面榜样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挖掘红色文化中的廉洁理财元素。及时传达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全力落实“两件大事”
一是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颂扬党和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
二是紧扣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切实提高工作质效。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对生态建设和农牧业发展工作财政支持力度,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贡献力量。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共指出6个方面16类问题,区财政局党组细化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底全部完成整改。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财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作为第一议题在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会上学习研讨。二是切实落实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财政局与税务局干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税收形势,明确税收数据,强化组织收入“一盘棋”统筹。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与服务。大力清缴欠税,积极化解三角债,促成欠税企业利用营收资金清理欠税。三是切实加大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再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坚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同时进一步严格规范回民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加快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进度,按照《回民区财政暂付性款项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消化存量财政暂付款,同时坚决遏制新增财政暂付款。四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想方设法纠正财政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2023年预算执行率较2022年上升3.16%。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回民区财政局2023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二是分章节、有层次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切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会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当前我局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形成《回民区财政局党组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报告》。
(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和《十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被公开通报》等典型案例,观看党风廉政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警示教育视频,深化党风廉政思想教育。二是在2023年4月份廉政风险排查的基础上,8月底在局内再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全覆盖排查全体干部和各环节廉政风险点,梳理出单位风险点2个,干部个人风险点22个,针对风险问题及时整改,加强防范。三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分别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已完成整改。
2.针对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财政局积极协调各银行,丰富微信公众号功能,惠民惠农“一卡通”用户可在公众号中查询各种款项来源。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发放退役士兵专项岗员工年度考核奖。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重点通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各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详细学习《行政事业单位报销14大类业务问题39条解答》,重点学习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干部业务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回民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以制度规范流程。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针对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和支委会切实落实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制度,进行述职并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全过程纪实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会议、活动记录完整、准确。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回民区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问题。二是坚持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会上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充分讨论,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执行《回民区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前均按照工作要求经党组会议充分研究讨论。
3.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全面开展了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二是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相互批评的认识,班子成员间开展批评开门见山、“辣味十足”,切实让相互批评发挥实效。三是严格执行《回民区财政局党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组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以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4.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部召开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学习会,党组成员带头发言研讨。二是开展党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测试,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测试活动。三是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服务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组织党员干部多次开展除蒿草、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清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等志愿活动。
(四)落实五大任务不够有力
1.针对生态建设财政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项目资金未拨付原因,2020年至2022年,中央、自治区、呼市下达的回民区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069万元中有900万元因项目未实施无法拨付,剩余169万元全部拨付到位。2021年呼市林草局下达回民区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52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二是按照回民区债务化解方案要求,2023年债务化解任务全部完成。三是加强对农牧业发展财政支持力度,积极筹集资金,拨付农牧业发展相关资金230万元。
(五)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用力不足
1.针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和研讨,扎实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领导干部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伊利智慧健康谷,了解企业职工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交流民族团结工作经验。
2.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财政”深度融合发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三会一课”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工作计划中。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不断提升创建活动整体水平。二是深化细化“一周两月”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和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有奖问答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引导干部将“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扎根心中。三是及时拨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拨付流程及时间,各部门上下联动、及时沟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六)“五个大起底”行动推进缓慢
1.针对前期培训指导少,调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学懂弄清《内蒙古自治区沉淀资金界定、管理和处置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防止资金沉淀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有工作疑问或不清楚文件内容的干部开展了一对一的业务指导。
2.针对对沉淀资金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理沉淀资金台账,生成汇总表数据,解决前后衔接问题。利用人民银行提供的预算单位账户余额表进行逐一比对,对于账户余额500万以上的预算单位,派出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对其自查资金进行逐项核实,重点核实不能明确说明用途的资金。对于账户余额500万以内的预算单位,开展电话核查,分析其自查报表与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对应,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对存在疑问的,联系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核实。对缴回的沉淀资金建立明细账,并与总预算会计及时核对。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的通知》(呼财库〔2023〕2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应上缴资金类型,各预算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进一步巩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成效。
3.针对沉淀资金未能全部收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区本级各部门对账户存在资金进行界定、处置,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其他应盘活资金、对部门和单位无法梳理清楚的各类资金,一律上缴。截至9月底,已将未收回资金全部收回。
4.针对财务账户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住房保障中心将5个专户注销整合为3个,海西办事处6个临时账户注销整合为2个,同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务账户监管,督促及时整合注销闲置账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21080,电子邮箱nmghmqczj163.com。
中共回民区财政局党组
2024年2月27日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