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5 11:30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苏润生中医诊所向我局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现依法予以撤销。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苏润生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PDY80871315010317D2122
执业地点:回民区巴彦淖尔南路清水湾商业2号楼1017
设 置人 员:苏润生
主要负责人:苏润生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诊所不得以被撤销诊所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回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