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16:08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田禹新鲜猪肉批发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猪肉;抽样日期:2024-01-23;检验不合格项目:水分项目不符合GB 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商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田禹新鲜猪肉批发部销售不合格商品,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九条第三、四项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田禹新鲜猪肉批发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