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回民区财政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17万元,现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5.76万元:用于2024年度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村、什拉门更村、段家窑村等12位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2.45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中困难学生教育补助发放,就读小学教育补贴每人3500元/年;就读初中教育补贴每人4500元/年;就读高中、高职教育扶贫补助每人5000元/年。
0.96万元:已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无房户,3人户800元/月。
20万元: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
2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8万元:用于缴纳防贫保险,防止因意外、疾病等造成返贫致贫。
40万元:优良品种引种示范项目。
公示期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9日
实施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责 任 人:乔银梅
监督电话:0471-3291062 12317
通讯地址: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办公楼三楼扶贫办公室
电子邮箱:jinkezhang1971@163.com
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