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回民区滨河路完整社区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回民区滨河路完整社区改造项目
2.实施单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3.改造地点:对通道街办事处滨河路社区进行完整社区建设;此次改造范围涉及回中北侧,西起滨河南路,北接铁路小区,南临回民中学,东至通道南街。
4.改造内容:本改造内容主要为道路优化、强弱电入地、污水及雨水管道更新、绿化补植改造、安防监控、新建社区综合用房、外立面改造、路灯优化、牛桥修复等基础服务设施。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此次征收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对所涉群众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次改造范围内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改造范围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次改造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次改造涉及的土地征收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次房屋改造范围群众持何种态度;
5.对本次房屋改造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此次改造工程有何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实施单位和此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评估主体单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 伟 联系电话:180 0489 3554
第三方编制公司:内蒙古兴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瑞平 联系电话:186 0488 2018
公示时间:起于2024年8月6日——止于2024年8月20日
回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8月6日
来源:回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