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项目概况:乌素图水库位于呼和浩特市西北部回民区攸攸板乡境内的乌素图沟沟口处。水库总库容209万m³,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五级。本工程计划投资2060.16万元,工期一年,清淤面积17.01万m³,清淤量65.74万m³。水库运行多年来,库区淤积严重,防洪、兴利效益削减。拟实施水库清淤工程能够有效恢复库容,进一步发挥水库防洪、灌溉等效益。因此,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是必要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联系电话:0471-3291031
联 系 人:天耕
通讯地址:回民区西二环一一零国道交汇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
联系电话:18504981180
联系人:武睿 E-mail:51013291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众意见表通过网络下载,下载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XYwVX4kR2w-rZC7j1i3WYg,提取码为123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有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8日)。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3月25日
来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