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一份食品抽检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恒盛家园百家润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绵白糖;生产日期:2024年8月13日;抽样基数:/;检验不合格项目:还原糖分;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报告编号:SP202409901。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恒盛家园百家润生鲜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草原花生牛轧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三、整改与复查要求
当事人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恒盛家园百家润生鲜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请相关业务监管机构及属地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保证整改到位。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