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对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工作相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项目概况:乌素图水库位于呼和浩特市西北部回民区攸攸板镇境内的乌素图沟沟口处,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水库总库容209万m³。本工程工期一年,清淤面积17.01万m³,清淤量65.74万m³。水库运行多年来,库区淤积严重,防洪、兴利效益削减。拟实施水库清淤工程能够有效恢复库容,进一步发挥水库防洪、灌溉等效益。因此,乌素图水库清淤工程是必要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联系电话:0471-3291031
联系人 :天 耕
通讯地址:回民区西二环一一零国道交汇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
联系电话:18504981180
联 系 人:武睿E-mail:51013291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一)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
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http://huiminqu.gov.cn/
(二)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纸质版报告书查阅地点设置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及项目所在地关心项目建设的民众及企事业单位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1uBCK6lq09ePDUrRJ3dQQ
提取码: wzd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表达对本项目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可以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3日(10个工作日)。
来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