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回民区2025年度上级下达的自治区财政资金(第二批)和项目安排进行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呼财农指〔2025〕17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为回民区下达48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96万元,绩效奖励资金9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根据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1%的比例安排4.86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剩余481.14万元配套在呼市回民区数智草莓产业园区(二期)项目。
下一步回民区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衔接管理办法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流程积极推进2025年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衔接资金监管效率及使用效益。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6日。
公示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责 任 人:刘 鑫
监督电话:0471-329106212317
通讯地址: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办公楼三楼乡村振兴办公室
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3月28日
来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