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回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审核,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医务室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标准,现对其执业许可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回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示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医务室
类 别:医务室
执业地址:回民区一间房村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诊疗科目:西医内科******
法定代表人:孟庆国
负 责 人:海光
床 位:0张(0台)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
0471-5619836
回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来源:政务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