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31日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范磊蔬菜经销部进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范磊蔬菜经销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芹菜;抽样日期:2025-03-31;检验不合格项目:甲拌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商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范磊蔬菜经销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范磊蔬菜经销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