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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回民区老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回民区商务局发布日期:2025-08-20 11:33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一镇八办:

为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传承老店牌匾特色,打造老店牌匾品牌名片,促进特色产品销售,更好推动我区商贸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品牌提升,决定继续开展“回民区老店”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请配合执行。

 

                                                                                                              回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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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老店”评选活动方案

老店牌匾是一种传统文化的象征,它不仅是商业街区的一道风景线,更是历史和文化的载体。在当今社会,老店牌匾已经成为人们回忆和寻根的一个重要场所,它对于展示地方特色、促进旅游经济、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颁发老店牌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一、总体要求

“回民区老店”的评选,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宣传、广泛征集、严谨审核,评选出真正有代表性的,有鲜明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文化底蕴,有世代传承技艺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有良好信誉的品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对获得“回民区老店”称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区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允许在广告宣传及牌匾制作中使用“回民区老店”字样,同时为获评企业参选“呼和浩特老字号”“内蒙古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等殊荣打下坚实基础,逐步做大做强“回民区老店”品牌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使“回民区老店”成为回民区传统文化的优秀代表和城市名片,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回民区老店”认定对象为回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25年以上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我辖区内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围绕特色餐饮、酒店住宿、手工工艺、食品生产加工、传统特产、商务礼品、文化(非遗)等行业推荐、挖掘、培育具有鲜明的城区地域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老店。

2.申报条件

(1)品牌创立25年以上(计算截至日期为本年度12月31日);

(2)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3)具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4)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社会认同和赞誉;

(5)注册在回民区,有固定经营地址,经营状态正常。

三、评选提交资料

1.“回民区老店”申报表;

2.品牌及企业(商铺)基本情况介绍(简明扼要介绍品牌及企业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等情况,重点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和守正创新发展亮点,必要时可附相关图片);

3.企业/传承人/创建人/商铺信誉良好证明材料(一年内无行政处罚,企业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情况截屏,个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情况截屏);

4.真实性承诺书;

5.所在属地镇、办的推荐表。

四、组织评选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宁缺毋滥、保证品质、永续传承的原则,符合前述申报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品牌及企业(商铺),登陆回民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iminqu.gov.cn/zwgk_new/gsgg/)“公示公告”申报专栏进行申报材料的下载或是前往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填报,最终由属地收集辖区内符合“回民区老店”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申报资料,盖章汇总后报送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根据申报资料确认老店资格。2025年度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五、公示认定

拟认定的“回民区老店”将在区政府网站、相关媒体、属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如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确认应取消资格的,则予以取消。

对获评的“回民区老店”根据品牌传承年限,每十年一档颁发老店牌匾,超过百年的老店将颁发“百年传承老店”特制牌匾。

六、日常管理

1.所有获评的“回民区老店”,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在店招、宣传等内容上进行老店标识,具体要求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要求为准。各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办,要从本职角度对“回民区老店”发展提供积极支持和服务,不断呵护和培育“回民区老店”,延续本土商贸业文化传承。

2.根据“回民区老店”评选情况,鼓励和支持获评“回民区老店”向现代企业转型,积极参选“呼和浩特老字号”“内蒙古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等殊荣。

3.凡获评的“回民区老店”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后,由做出处罚的监管部门通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会同属地视违反内容和具体情况对“回民区老店”处以1—3年期摘牌处理。

 


                                                                                                      回民区商务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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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回民区老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0 11:33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一镇八办:

为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传承老店牌匾特色,打造老店牌匾品牌名片,促进特色产品销售,更好推动我区商贸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品牌提升,决定继续开展“回民区老店”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请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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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老店”评选活动方案

老店牌匾是一种传统文化的象征,它不仅是商业街区的一道风景线,更是历史和文化的载体。在当今社会,老店牌匾已经成为人们回忆和寻根的一个重要场所,它对于展示地方特色、促进旅游经济、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颁发老店牌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一、总体要求

“回民区老店”的评选,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宣传、广泛征集、严谨审核,评选出真正有代表性的,有鲜明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文化底蕴,有世代传承技艺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有良好信誉的品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对获得“回民区老店”称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区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允许在广告宣传及牌匾制作中使用“回民区老店”字样,同时为获评企业参选“呼和浩特老字号”“内蒙古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等殊荣打下坚实基础,逐步做大做强“回民区老店”品牌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使“回民区老店”成为回民区传统文化的优秀代表和城市名片,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回民区老店”认定对象为回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25年以上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我辖区内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围绕特色餐饮、酒店住宿、手工工艺、食品生产加工、传统特产、商务礼品、文化(非遗)等行业推荐、挖掘、培育具有鲜明的城区地域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老店。

2.申报条件

(1)品牌创立25年以上(计算截至日期为本年度12月31日);

(2)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3)具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4)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社会认同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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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提交资料

1.“回民区老店”申报表;

2.品牌及企业(商铺)基本情况介绍(简明扼要介绍品牌及企业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等情况,重点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和守正创新发展亮点,必要时可附相关图片);

3.企业/传承人/创建人/商铺信誉良好证明材料(一年内无行政处罚,企业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情况截屏,个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情况截屏);

4.真实性承诺书;

5.所在属地镇、办的推荐表。

四、组织评选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宁缺毋滥、保证品质、永续传承的原则,符合前述申报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品牌及企业(商铺),登陆回民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iminqu.gov.cn/zwgk_new/gsgg/)“公示公告”申报专栏进行申报材料的下载或是前往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填报,最终由属地收集辖区内符合“回民区老店”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申报资料,盖章汇总后报送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根据申报资料确认老店资格。2025年度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五、公示认定

拟认定的“回民区老店”将在区政府网站、相关媒体、属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如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确认应取消资格的,则予以取消。

对获评的“回民区老店”根据品牌传承年限,每十年一档颁发老店牌匾,超过百年的老店将颁发“百年传承老店”特制牌匾。

六、日常管理

1.所有获评的“回民区老店”,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在店招、宣传等内容上进行老店标识,具体要求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要求为准。各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办,要从本职角度对“回民区老店”发展提供积极支持和服务,不断呵护和培育“回民区老店”,延续本土商贸业文化传承。

2.根据“回民区老店”评选情况,鼓励和支持获评“回民区老店”向现代企业转型,积极参选“呼和浩特老字号”“内蒙古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等殊荣。

3.凡获评的“回民区老店”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后,由做出处罚的监管部门通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会同属地视违反内容和具体情况对“回民区老店”处以1—3年期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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