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光明路派出所新建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光明路派出所新建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路以北,阿吉拉沁北路以东,什拉门更住宅小区以南,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项目地块占地面积3368.77㎡,总建筑面积3620㎡,主要建设内容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光明路派出所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27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8月—2027年7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一)对事项实施的态度;
(二)事项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三)对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天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联系人:王绍华 联系电话:0471-3964549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
2025年10月15日
来源:公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