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11:34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朱庆国西医诊所诊所向我局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现依法予以撤销。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朱庆国西医诊所
备案编号:PDY60237315010317D2112
执业地点:回民区牛街一区商业03号楼07号商铺
设置人员:朱庆国
主要负责人:朱庆国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诊所不得以被注销编号的诊所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回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来源:政务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