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的XBJ25150103171230209国抽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酥梨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酥梨 ;购进日期:2025-09-03;抽样基数:3.220kg;检验机构: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AEF906003AEF6039651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羽神生鲜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大庆路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酥梨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调查,其行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从轻行政处罚适用条件,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51元;
2.罚款50000元。
以上罚款合计50251元。
三、整改与复查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负责,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内蒙古羽神生鲜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大庆路分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1 月 30 日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