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由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1份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回民区胡清军蔬菜经销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5-09-23;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回民区胡清军蔬菜经销部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姜,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免予了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回民区胡清军蔬菜经销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09日
来源: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