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1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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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1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1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盖章):回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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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能力不足,2023年沿黄7盟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59亿吨,占全区总产生量的73.2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2.96亿吨,占全区总贮存量的6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0.52%,综合利用水平不高,贮存量不减反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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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旗县区党委、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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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落实《呼和浩特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28年)》,定期调度,适时组织开展评估。 (2)以全区煤基固废协同生态修复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粉煤灰填埋侵蚀沟、历史遗留砂坑的复垦、复绿工程,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编制出台粉煤灰填埋侵蚀沟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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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一)精准施策,疏通处置渠道。自2025年3月起,我区督促并协助呼市热电厂将其产生的全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等),规范委托具备相应环保处置与综合利用资质的两家三方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经核实,两家处置企业处理工艺成熟,符合国家及行业环保标准,确保了固废处置的合法合规与环境安全。 (二)强化监管,压实主体责任。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呼市热电厂的常态化监管与指导,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定期报告处置利用情况,确保固废从产生到利用全过程闭环管理,杜绝非法倾倒或二次污染。 (三)整改成效显著,利用率大幅提升。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2025年截至11月,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116.79万吨,综合利用量达到88.63万吨,综合利用率75.89%。其中,呼市热电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5.38万吨(占比98.8%),综合利用量为87.23万吨,综合利用率75.6%。 通过“十四五”期间不懈努力,我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十三五”42.57%提升至75.89%,实现了大幅跃升,达到了较高水平,整改目标基本实现。 |
来源: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