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回民区财政局关于对202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呼回财字〔2026〕4号)文件精神,2026年回民区财政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39万元,现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5.28万元:用于2026年度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村、什拉门更村、段家窑村、坝口子村10位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2.15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中困难学生教育补助发放,就读小学教育补贴每人3500元/年;就读初中教育补贴每人4500元/年;就读高中、高职教育扶贫补助每人5000元/年。
0.96万元:已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无房户,3人户800元/月。
20万元:用于2026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
2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12万元:用于缴纳防贫保险,防止因意外、疾病等造成返贫致贫。
15.5万元:优良品种引种示范项目。
32.5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项目区本级配套资金。
公示期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11日
实施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责 任 人:刘鑫
监督电话:0471-3291062 12317
通讯地址: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办公楼三楼扶贫办公室
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2026年2月2日
来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