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4〕4号)和《内蒙古扶持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对回民区2025年度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巩固成果方向)的通知》(呼财农指〔2025〕11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为回民区下达2026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70万元。中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配套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70万元、自治区级配套30万元、市级和区本级各配套12.5万元。
经回民区研究通过,将中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安排到回民区农畜产品供销助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元山子社区居委会,区财政局、区农牧局、攸攸板镇及村委会各司其职抓好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合理合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完善相关项目手续,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
公示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责 任 人:刘 鑫
监督电话:0471-3291062 12317
通讯地址: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办公楼三楼乡村振兴办公室
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