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10:50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呼财农指〔2026〕24号)精神,分配至回民区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二批)共计41万元。我区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实施单位: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人:康静
公告期: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1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471-3820241、1231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1号楼724室(区民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2638044608@qq.com
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来源: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