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回民区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府数据
  • 互动交流
  • 网站首页
  • 走进回民区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府数据
  •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政府采购监督处理决定书
来源:财政局发布日期:2026-06-02 11:15

当事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

法定代表人:蔡旭红

我局在处理投诉人呼和浩特市嘉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你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50103-HSZC-GK-20260001)”提出的投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经审查查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第二条“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七项“费用界定”中载明:“1、用工成本。中标人的用工须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人员月工资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40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服务人员雇主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人/年。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程序“符合性审查表”载明:“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第2项中,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本局认为:

招标文件既然将“人员月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雇主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人/年”设为★号实质性条款,但并未要求投标人就★号条款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无法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号条款进行实质审查,由此导致★号条款形同虚设,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判断及采购结果的公正性。招标文件的内容同时也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责令你单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民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回民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日印发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 蒙ICP备11000611号
  •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51号 网站标识码:1501030002(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积分统计查询)
  •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 新媒体矩阵
悬浮窗口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 用户登录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退出长辈版
回民区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走进回民区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府数据
  • 互动交流
  • 用户登录
  • 集约化站群导航
    关闭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回民区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走进回民区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府数据
  • 互动交流
回民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政府采购监督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6-02 11:15

当事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

法定代表人:蔡旭红

我局在处理投诉人呼和浩特市嘉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你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50103-HSZC-GK-20260001)”提出的投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经审查查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第二条“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七项“费用界定”中载明:“1、用工成本。中标人的用工须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人员月工资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40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服务人员雇主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人/年。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程序“符合性审查表”载明:“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第2项中,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本局认为:

招标文件既然将“人员月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雇主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人/年”设为★号实质性条款,但并未要求投标人就★号条款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无法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号条款进行实质审查,由此导致★号条款形同虚设,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判断及采购结果的公正性。招标文件的内容同时也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责令你单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民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回民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日印发




来源:财政局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主办: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蒙ICP备11000611号
  • 网站标识码:1501030002
  •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