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9 16:1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高海燕口腔门诊部向我局提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申请,现依法予以注销。注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回民区高海燕口腔门诊部
备案编号:PDY80810715010317D1522
执业地点: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万达商铺C区1060号
设置人员:高海燕
主要负责人:高海燕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诊所不得以被注销编号的诊所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回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来源:政务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