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2 09:0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内农牧耕保发(2025]800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一、监督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0471-3291056。
二、受理内容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中变更采样地点、更换土壤样品,出具虚假报告及鉴定意见,专家徇私舞整等行为。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四、有关说明
欢迎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问题线索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2026年10月12日
来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