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1 18:10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中专部(市卫生学院)医务室向我局提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申请,现依法予以注销。注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中专部(市卫生学院)医务室
备案编号:PDY00619815010311D4001
执业地点:呼市回民区果园西路呼市卫校院内
设置人员:杨乌日图
主要负责人:林霄红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医疗机构不得以被注销编号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回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来源:政务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