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4-01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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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
公文时效 |
回民区近年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行动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为完成好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积极贡献力量。为了进一步深化回民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区民委制定了如下工作举措: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 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 (党组)的重要政治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部署 重大工作、重大项目,安排督查检查考核,都要对标主线、突出 主线。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 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的重点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题列入年度调研计划,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交流。
2.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纳入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机关建设、巡察工作和政绩考核,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写入各单位“三定”方案,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写入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工作细则。部署各项工作、实施各类项目、安排检查考核都要对标主线、突出主线,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落实《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7)》,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回民区工作站建设,积极打造具有回民区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教育实践基地。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攻关,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指导,宣传阐释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动实践。
4.持续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加大“道中华”宣介力度,充分发挥区融媒体中心作用,深化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加强“滴灌式”宣传和全媒体产品生产,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公约,融入企业文化建设,走进各类讲堂,不断拓展全方位、全领域、多层次宣传教育矩阵。
5.推动学校开设“立德育苗”“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我会讲”“石榴籽课堂”等思政课程,用好《中华民族大家庭》等教材,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2课时的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进一步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6.围绕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宣传方式、载体,强化户外大屏、社区宣传栏、新时代文明所站、红石榴驿站等载体宣传功能,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短视频、宣传标语、先进事迹、政策法规等宣传力度,继续推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推出更多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四个共同”长廊,强化实物实景建设,打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展示馆、体验馆、公园广场等,构建“展馆+基地+景区景点+主题公园”等多点位串联、沉浸式长廊。2024年回民区“红石榴”志愿服务主题公园先后开展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团结奋进喜闹元宵佳节”主题活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回民区2024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主题演出、文艺活动、展示展览、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展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思想,营造了民族团结、互相交融的文化氛围。
7.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在健全宣教机制、创新宣教方法、拓展工作抓手、搭建项目平台、丰富活动载体上下功夫,开展“讲好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等主题宣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促、专题培训和“五微”等活动,真正做到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
8.大力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行动方案》,实施骨干培训行动、讲解规范行动、展陈提升、研学资源挖掘、旅游赋能行动、试点示范行动。深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旅游资源,持续扩大“杏福树下”品牌影响力,打造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的旅游产品、精品线路,让旅游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助推器”。截至目前,已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行动方案》。
9.大力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一是打造互嵌式示范社区、示范企业试点,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2024年2月21日已向上级提交《关于回民区申报互嵌式发展工作试点的请示》,拟申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办事处友谊巷社区和内蒙古北疆志愿服务联合会作为互嵌式发展项目试点,4月已通过审核,目前正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打造。二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按照“红石榴驿站”建设标准,发挥“红石榴”驿站、“红石榴”警务驿站、“红石榴”就业创业工作站作用,推行“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法,着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让城市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平台。截至目前,已建设42家“红石榴驿站”(零工驿站),1家“红石榴”警务驿站,1家“红石榴”就业创业工作站,下一步持续推动“红石榴”驿站在社区全覆盖。
10.大力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丰富和拓展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义内涵、活动形式、覆盖范围。推动各民族青少年跨区域和区域内双向交流,广泛开展各民族青少年“手拉手结对子”帮扶交流活动和文化交流活动。打造“青少年手拉手·石榴籽同心营”等特色品牌研学活动,让各民族学生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
11.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融”为导向,构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步推进工作体系。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5432”目标,落实自治区“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和全市“十百千示范带动”计划,发挥行业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具有回民区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助力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全市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
12.坚持“突出主线、融入中心、分类指导”工作思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8+N进”,实行“一进一方案、一进一主题、一进一特色”创建模式,持续完善任务清单发布、定期指挥调度、监督考核通报机制,做好国家、自治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和命名期满单位复验工作。升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商圈、历史文化传承3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对现有示范点位提档升级,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创共建,选树具有示范效应的联创共建品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选和宣传工作,推动常态长效常新的全程创建,着力打造凸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矩阵”。
13.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嘱托,高度警惕一切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民族领域重大风险督查检查筛查机制、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机制、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协调处置机制和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及各类敏感节点涉民族因素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和清真概念泛化问题整改。
以上是关于深化回民区民族团结进步举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措施,下一步,将切实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认识和把握,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教育实践、宣传宣讲体系,努力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显著拓展、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显著升级,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空气和阳光一样无处不在地浸润人心,为完成好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