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3-00008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发布机构 | 科学技术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公文时效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领军企业创新发展,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聚焦提升首府经济新能级,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队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全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建立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全市入库科技领军企业达到50家以上,培育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15家以上。
三、培育标准
(一)申请入库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呼和浩特市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含);
3.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
4.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
5.拥有稳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及研发平台;
6.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异常经营名录”记录。
(二)呼和浩特市范围有效期内的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直接入库。
四、入库步骤
(一)企业申请。市科技管理部门公开发布通知,申请企业登录市科技局网站进行下载填报,打印形成书面入库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属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近两年(不含申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报表(工业总产值表),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企业注册成立未满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统计报表(以上材料报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报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初审推荐。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审查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或现场核实,提出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以下简称“入库企业”)建议名单。
(四)公示入库。建议名单经市科技局研究审定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名单。
五、培育政策
(一)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和引导入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研发投入奖补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研发投入较高且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入库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情况,择优一次性给予一定额度的研发经费补助;对入库企业获自治区研发投入财政资金奖补的,按其所获自治区奖补金额的20%给予研发经费奖励支持。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级各类税收激励政策。
(二) 支持企业建设高端创新平台。对入库企业牵头批准建设的国家、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参照自治区的支持方式,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
对入库企业新获批的国家、自治区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对入库企业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对新备案的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择优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支持。
(三) 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入库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申报市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入库企业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本地实施并通过验收,其所获国拨资金在2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研发经费奖励支持;其所获国拨资金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研发经费奖励支持;其所获国拨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研发经费奖励支持。
(四) 支持企业引进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支持入库企业引进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支持和鼓励入库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科技计划、创新政策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大设施平台、数据、技术验证环境等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的开放,支持入库企业创新。
(五) 支持企业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入库企业的科研人员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治区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个人,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支持。
(六) 鼓励企业产出优秀科技成果。对入库企业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及相关人员,一次性给予国家奖金额等额的奖励支持;对提名并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支持。
六、入库管理
(一)中期监测。市科技局每年7月对入库企业进行中期监测,研判分析企业运行情况,精准跟进培育服务。入库企业按要求填报上半年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信息,如发生更名、经营异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年度评估。入库企业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每年4月对入库企业上年度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程序同入库程序,评估符合入库标准的留库培育,不符合入库标准的退出培育库。市科技局发布《通过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年度评估企业名单》《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名单》,名单内企业方可享受相关培育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本地区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和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科技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科技领军企业,挖掘典型性事例和经验做法,树立尊重创新、尊重科技、尊重企业的风向标,营造科技领军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各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好主体责任。
八、其他
(一)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奖补资金,同一内容与我市现行其他奖补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落实本行动方案支持政策时,已享受市级财政补助的同一内容不再支持。
(二)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
附件
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营业务所属技术领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年份 |
年 |
年 | |||||||||
总资产(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销售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缴税总额(万元) |
|||||||||||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 |
|||||||||||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
|||||||||||
有效自主 知识产权 (数量)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
软件著作权 |
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
||||||||||
国家新药 |
其他 |
||||||||||
市级以上 创新机构 或平台(可多选) |
□1.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3.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 □4.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 □5.自治区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6.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7.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 □8.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 □9.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 □10.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1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12.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13.其他 | ||||||||||
人力资源 情况 |
职工总数 (人) |
大专以上学历 科技人员数(人) |
|||||||||
从事研究开发 人员数(人)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人) |
||||||||||
企业简介 (限500字) |
|||||||||||
企业科技 创新情况 (限300字) |
|||||||||||
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情况 (限200字) |
|||||||||||
企业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限200字) |
|||||||||||
企业安全生产、质量保障、环境保护和科研诚信情况 (限200字) |
|||||||||||
申报单位承诺: 我单位承诺在本次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中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我单位承诺主动配合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
归口管理单位审查意见: 我们已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申报。 (单位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