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4-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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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公文时效 |
攸攸板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阿拉善北路区域服务中心,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民委、区司法局制定了《2024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回民区委宣传部
中共回民区委统战部
回民区教育局
回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回民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回民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对“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和“七个作模范”以及“做六个表率”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根据《2024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主题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二、时间安排
1.民族政策宣传月:5月1日至5月31日;
2.民族法治宣传周:5月25日至5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等政策法规。
四、工作安排
全方位、分层次、全覆盖推动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各项工作,开展“8+N”宣传教育活动和8项主题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动员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一)启动仪式
4月下旬,举办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热潮。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民委、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相关地区、单位
(二)“8+N”宣传教育活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主题,结合职能职责,创新方式方法,“线上”与“线下”联动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进各领域。
1.进机关。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互融互促双提升”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专栏,引导各族党员干部深刻领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大意义。依托包联社区等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牵头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区属机关单位
2.进企业。以“企业发展共建、美好生活共创、发展成果共享”为主题,结合企业文化建设,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赠送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读本等多种形式,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族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工商联、财政局、市场局
责任单位:辖区企业
3.进社区。以“石榴花开在青城、社区绽放民族团结‘幸福花’”为主题,设立宣传教育专栏,在社区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各族居民参加文艺表演、文体活动、主题宣讲等,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4.进农村。以“巩固成果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民需求,突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抓好办成一批各族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用各族群众听得懂、能领会、能践行的生动话语和故事案例,把党的好声音送到寻常百姓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责任单位:攸攸板镇
5.进学校。以“青城共育石榴籽、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结合“石榴籽育人深化建设工程”等品牌工作,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深入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组织教职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学习研讨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升旗仪式、班、团、队会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宣传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深深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责任单位: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6.进连队。以“民族团结当先锋、军地携手固国防”为主题,依托国防教育基地等,加强与驻区部队的双拥共建,支持驻区部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踔厉奋发强国防·勇毅前行向复兴”全民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各族指战员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驻区部队
7.进宗教活动场所。以“三个意识牢记心、民族团结促和谐”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面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区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办、辖区宗教活动场所
8.进网络。以“云播青城石榴籽、网聚首府民族情”为主题,推进实施“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扩大党的民族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创新成果、中华文化优秀精神产品的网上传播,利用互联网发出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和心灵共鸣。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9.进各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各行各业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创新方式和载体,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参加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三)8项主题活动
1.“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行活动
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行,聚焦聚力完成好两件大事,围绕“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主题,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深入基层单位宣讲,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委
责任单位:相关地区、单位
2.“道中华”栏目宣传推广活动
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多渠道、多平台、多领域,“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多措并举大力开展“道中华”品牌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积极关注、主动学习,面向各族群众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委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3.《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推广活动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民委委员制统筹协调作用,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推广试用相关工作线上线下常态化联动沟通机制,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4.“感恩奋进、同心答题”网络竞答活动
“民族法治宣传周”期间,积极组织各地区、各单位参加“感恩奋进、同心答题”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答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使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5.“法治护航共谱中华民族和谐曲”线上普法活动
“民族法治宣传周”期间,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参与线上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下基层”等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6.主题宣传视频、宣传海报推送活动
充分利用机关单位、户外大屏等,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片,各地区、各单位积极转发推送,营造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委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7.提升理论素养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各族干部的民族理论素养、政策执行能力,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专题培训或专题研讨,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8.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活动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文艺创作,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组织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深入基层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同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牵头单位:区文联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情况将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统一战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民委委员单位要走在前、做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区、各单位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力戒形式主义,务求有形有感有效。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日常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在“回民区统战民族工作微信群”实时发送活动图片(原图1.2M以上,每张图片提供时间、地点、事件说明文字)、视频、链接,5月底将以统计表格形式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请于5月25日前将宣传月(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精品信息简报报至区民委办公室(回民区党政机关办公区3号楼3楼333室),同时将相关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利荣
联系电话:0471-3820241
邮 箱:26380446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