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null/202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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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税务 |
发布机构 | 税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企业,在2024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因上一年度存在欠缴税款的行为,被扣除相应信用积分,纳税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其采取如下惩戒措施:
(一)公开该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三)加强该企业出口退税审核;(四)加强该企业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五)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六)将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七)采取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