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4-0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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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03 |
公文时效 |
关于重新调整基层承接赋权事项的通知
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号)和呼和浩特市《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司通字〔2024〕17号)的文件精神,在充分了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和乡镇承接能力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通过,最终确定攸攸板镇共承接56项行政执法事项(附件1《攸攸板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重新调整的56项行政执法事项中,第一条至第四十六条为我区2019年承接的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其中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为2019年赋权清单中第五十条的拆分项),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六条为自治区新增赋权事项。
本次调整后,攸攸板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原来承接的部分赋权事项不再由镇和街道承接,回归原主管部门,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承接,涉及上级部门的请区属部门和垂管部门与上级部门及时做好对接,确保回归事项有人管、有人接(附件2《重新回归部门权力事项清单》)。
附件:1.攸攸板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表
3.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调整表
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