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5-0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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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文时效 |
攸攸板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关注困难群众的社会公益活动。多年来,在回民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内各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博爱一日捐”活动已成为我区重要的人道公益品牌。在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开展灾害救援、大病和困难群众救助、“博爱送万家”、“博爱家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扶危济困、解难救急、崇道乐善、利国惠民,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送到了群众身边,在推动我区人道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呼和浩特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党办通(2008)80号)文件要求,为长期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奠定了基础,为切实继续做好我区2024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2024年“博爱一日捐”活动从9月14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请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捐款,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募捐活动,营造“捐善款、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安排专人做好“博爱一日捐”收缴工作,加强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建设,做好捐赠信息公示工作,让捐赠者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募捐额度
鼓励个人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为困难群众献出一片爱心。
三、募集资金用途
回民区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科学规范管理使用募捐资金,定期公布捐赠资金收支情况,持续开展捐赠资金审计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审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区红十字会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所捐款物通过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大病救助”“博爱家园”等救助帮扶活动项目,整合社会人道资源,解决困难群众基本需求,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参与完成好自治区“两件大事”。
四、募捐形式
请各单位将捐款人姓名、电话、捐款数额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区红十字会。(纸质版报送至区政府2号楼二楼207房间,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MQhszh@163.com)。
捐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完成转账后需将转账回单交至区红十字会(备注: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转账时请务必备注“XX单位‘博爱一日捐’捐款”)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大北街支行
账 号:0602001029200094726
行 号:102191000100
联 系 人:董雅玲
联系电话:3821470
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