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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10301152650XX/2026-007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20 公文时效
回民区落实《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 行动方案(2026 版)》分工方案
发布日期:2026-03-20 16:00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紧扣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文件要求,结合回民区实际,制定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效创优(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1.全面排查全区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确认网办深度、网办条件;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现场办理、涉密、敏感等事项,形成负面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负面清单根据实际工作做好动态更新。

2.“负面清单”以外的全流程开通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实现申报、受理、审核、出件、电子证照全流程网办。

3.接入市级智能客服“青城千问”知识库,同步动态更新回民区办事指南、政策口径、流程材料等,实现协同赋能。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一照通用、一码联审。

(二)实施重大项目审批全周期“帮办代办”(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4.组建由发改、政数、自然资源、住建、生态、文旅等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人员重大项目帮办代办专职团队。延续“精准画像+联审联批+服务管家”模式,制定帮办代办范围与流程,明确从“代办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行政审批代办服务。推进联合验收、一站式审批,杜绝体外循环。

(三)提升招商引资服务质效(牵头部门:区投促局、发改委)

5.建立回民区产业投资项目需求清单,助推项目精准对接、高效落地。

6.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应用场景清单。

7.挖掘农、文、旅、体、商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探索“以投促招”“投孵联动”“产业链招商”,针对性培育产业集群。

(四)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8.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团队,对融资困难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3月20日前建立回民区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后续每月中旬动态更新。

9.对上市后备企业设立专班帮办代办,“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方案,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银企精准对接会。

10.6月底前建立回民区优质科技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设立专属金融产品。

(五)升级就业创业服务(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11.整合区属重点企业、培训机构等部门,建立回民区人才需求清单、就业信息清单,加入“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联盟”,搭建岗位需求对接平台。

12.推广“乐业青城”服务平台,实现岗位发布、简历投递、面试预约等需求一键匹配。租购房补贴、人才认定、社保缴费等限时“掌上即办”。

13.开设“人工智能+”职业技能特色培训,以数字技能、直播电商、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特色形式开展。对符合条件企业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供专人指导、集中申报、快速评审。

(六)持续优化跨境贸易服务(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14.实现辖区内进出口企业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次登录、一站办理。

15.对接赛罕区海关,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实现特定货物机坪直装和抵港直提。

(七)降低产业用地成本(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

16.产业用地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出让底价,土地成本高于市场评估价格的部分,将统筹分摊到产业用地周边可供地进行摊销,确保土地成本收益自平衡。落实物流仓储用等产业用地基准地价平均降低10%要求。

17.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土地、资产等资源(如原大商城),积极争取纳入混合产业用地试点,满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用地需求。

18.落实低效工业用地升级为新型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方式提高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八)强化企业用电保障(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回民区供电分公司)

19.配合做好辖区内电网规划、用地、施工环境保障。对综保区实行量身定制供电方案,提升供电可靠性。鼓励辖区企业扩大电力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支持企业参与直购电,稳定电价优势。

20.小微企业及普通用户以低压方式接入的供电工程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城镇范围内高压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至用户建筑区规划红线,降低企业接电成本。

(九)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牵头部门:区农牧水利交通局)

21.对大宗货物运输开展一对一定制化服务,推动“公转铁”“散改集”,有效降低运输、仓储管理成本。

22.建立区属工贸企业产品物流流通信息台账,接入市级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物流订单、车辆、仓储、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智能匹配。降低空驶率、提高周转率,压缩物流时间成本。

(十)规范涉企监管执法(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市场局)

23.建立回民区“无事不扰”两张清单,一是“无感监管对象清单”,为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二是“无事不扰事项清单”,明确非必要不进企业检查事项。

24.全面推行联合检查、跨部门抽查,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行“扫码入企”系统运用,严格执行“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确保检查全流程可追溯。

25.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明确“初次违法、无危害后果、及时改正、无主观过错”认定标准。推行预警提醒、行政指导,杜绝任性执法、多头执法、乱罚款乱摊派。

26.对行政执法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运动式执法开展专项整治。

(十一)高效化解涉企、涉府案件(牵头部门:区法院)

27.建立法院、公安、检察、属地多方联动机制,定期会商涉企执行案件,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28.强化财产查控与信用惩戒,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快速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依法适用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督促主动履行。

29.对涉府案件、商事纠纷等执行难问题,建立台账,配合开展旗县区间交叉执行,长期未结、大标的额涉企案件提级执行。

(十二)加强招投标监管(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30.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坚决杜绝招标文件中存在排他性、限制性条款。

31.落实“五盲”评审:盲投标单位、盲暗标编号、盲专家姓名、盲专家视频、盲专家语音,杜绝人为干预,保障公平公正。

32.整治招投标乱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低价中标、出借资质等行为。

33.建立招投标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刚性约束。

(十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区法院、公安分局)

34.依法规范涉企产权强制性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和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35.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严格适用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

36.依法严惩通过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信访、网络造谣等方式破坏市场环境、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维护经营主体声誉形象。

(十四)保护知识产权(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37.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设立回民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工作站,提供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协调知识产权法庭开展知识产权普法行动。

38.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加强对代理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监管,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等行为。

(十五)兑现惠企政策(牵头部门:区政数局、发改委)

39.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公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惠企政策申报渠道和流程,并在企业服务专区提供咨询、指导和帮代办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对普惠税收减免、社保缓缴、补贴补助等优惠政策原则上实行“免申即享”。

40.梳理制定惠企政策配套细则,明确兑现标准、时限、路径等,通过数据共享、精准画像、自动比对,实现企业不申请、资金直接到账,实现“直达快享”。

(十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工科局)

41.坚决杜绝新增拖欠企业账款,严防边清边欠、前清后欠。

42.化解存量拖欠账款,建立更新“一拖欠一档案”,明确相关单位、欠款金额、欠款原因、还款计划、责任人。

43.建立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预警提醒、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

(十七)完善信用激励机制(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44.依法依规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在行政审批、资金补助、监管豁免、招投标等各相关领域推广信用应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办理优先、程序简化、检查减少等政策。

45.实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提示函、修复流程指引、合规建议书“四书同达”,简化修复流程、缩短修复时限,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十八)优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牵头部门:区发改委、接诉即办中心、政数局)

46.落实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办公制度,精准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47.实行区级领导包联企业制度,对规上工业、重点服务业、重点项目等全覆盖包联,每月至少一次走访企业或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建议;区直相关部门每半月安排一次企业接待日,面对面答疑解惑、回应企业诉求。

48.落实好12345企业服务专席,企业诉求按责转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建立企业诉求—转办—督办—反馈的闭环办理机制,探索设立企业评价反馈和投诉举报专席。

(十九)宣传正面典型(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

49.跟踪监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正面典型案例报送机制,各涉企部门积极报送本领域内优化服务、破解堵点、改革创新的典型案例,同时鼓励企业自主申报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

50.多渠道宣传推介,利用官网、公众号、短视频、媒体报道,宣传成效、典型企业、服务标兵,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向市级、自治区主流媒体推送评选的优秀案例,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十)整治反面典型(牵头部门:区纪监委)

51.拓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归集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栏,实现“一键直达”。

52.建立“主动排查”机制,进行专项巡察审计,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巡察和审计监督重点内容,主动发现体制机制障碍和作风问题。利用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监测政策兑现不及时、审批超时限、频繁检查等异常情况,自动预警潜在问题。

53.建立纪检、巡察、审计、公安等部门问题线索定期移交机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任性用权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附件:回民区落实《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责任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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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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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10301152650XX/2026-007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20
公文时效
回民区落实《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 行动方案(2026 版)》分工方案
发布日期:2026-03-20 16:00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紧扣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文件要求,结合回民区实际,制定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效创优(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1.全面排查全区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确认网办深度、网办条件;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现场办理、涉密、敏感等事项,形成负面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负面清单根据实际工作做好动态更新。

2.“负面清单”以外的全流程开通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实现申报、受理、审核、出件、电子证照全流程网办。

3.接入市级智能客服“青城千问”知识库,同步动态更新回民区办事指南、政策口径、流程材料等,实现协同赋能。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一照通用、一码联审。

(二)实施重大项目审批全周期“帮办代办”(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4.组建由发改、政数、自然资源、住建、生态、文旅等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人员重大项目帮办代办专职团队。延续“精准画像+联审联批+服务管家”模式,制定帮办代办范围与流程,明确从“代办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行政审批代办服务。推进联合验收、一站式审批,杜绝体外循环。

(三)提升招商引资服务质效(牵头部门:区投促局、发改委)

5.建立回民区产业投资项目需求清单,助推项目精准对接、高效落地。

6.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应用场景清单。

7.挖掘农、文、旅、体、商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探索“以投促招”“投孵联动”“产业链招商”,针对性培育产业集群。

(四)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8.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团队,对融资困难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3月20日前建立回民区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后续每月中旬动态更新。

9.对上市后备企业设立专班帮办代办,“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方案,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银企精准对接会。

10.6月底前建立回民区优质科技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设立专属金融产品。

(五)升级就业创业服务(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11.整合区属重点企业、培训机构等部门,建立回民区人才需求清单、就业信息清单,加入“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联盟”,搭建岗位需求对接平台。

12.推广“乐业青城”服务平台,实现岗位发布、简历投递、面试预约等需求一键匹配。租购房补贴、人才认定、社保缴费等限时“掌上即办”。

13.开设“人工智能+”职业技能特色培训,以数字技能、直播电商、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特色形式开展。对符合条件企业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供专人指导、集中申报、快速评审。

(六)持续优化跨境贸易服务(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14.实现辖区内进出口企业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次登录、一站办理。

15.对接赛罕区海关,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实现特定货物机坪直装和抵港直提。

(七)降低产业用地成本(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分局)

16.产业用地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出让底价,土地成本高于市场评估价格的部分,将统筹分摊到产业用地周边可供地进行摊销,确保土地成本收益自平衡。落实物流仓储用等产业用地基准地价平均降低10%要求。

17.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土地、资产等资源(如原大商城),积极争取纳入混合产业用地试点,满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用地需求。

18.落实低效工业用地升级为新型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方式提高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八)强化企业用电保障(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回民区供电分公司)

19.配合做好辖区内电网规划、用地、施工环境保障。对综保区实行量身定制供电方案,提升供电可靠性。鼓励辖区企业扩大电力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支持企业参与直购电,稳定电价优势。

20.小微企业及普通用户以低压方式接入的供电工程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城镇范围内高压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至用户建筑区规划红线,降低企业接电成本。

(九)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牵头部门:区农牧水利交通局)

21.对大宗货物运输开展一对一定制化服务,推动“公转铁”“散改集”,有效降低运输、仓储管理成本。

22.建立区属工贸企业产品物流流通信息台账,接入市级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物流订单、车辆、仓储、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智能匹配。降低空驶率、提高周转率,压缩物流时间成本。

(十)规范涉企监管执法(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市场局)

23.建立回民区“无事不扰”两张清单,一是“无感监管对象清单”,为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二是“无事不扰事项清单”,明确非必要不进企业检查事项。

24.全面推行联合检查、跨部门抽查,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行“扫码入企”系统运用,严格执行“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确保检查全流程可追溯。

25.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明确“初次违法、无危害后果、及时改正、无主观过错”认定标准。推行预警提醒、行政指导,杜绝任性执法、多头执法、乱罚款乱摊派。

26.对行政执法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运动式执法开展专项整治。

(十一)高效化解涉企、涉府案件(牵头部门:区法院)

27.建立法院、公安、检察、属地多方联动机制,定期会商涉企执行案件,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28.强化财产查控与信用惩戒,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快速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依法适用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督促主动履行。

29.对涉府案件、商事纠纷等执行难问题,建立台账,配合开展旗县区间交叉执行,长期未结、大标的额涉企案件提级执行。

(十二)加强招投标监管(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30.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坚决杜绝招标文件中存在排他性、限制性条款。

31.落实“五盲”评审:盲投标单位、盲暗标编号、盲专家姓名、盲专家视频、盲专家语音,杜绝人为干预,保障公平公正。

32.整治招投标乱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低价中标、出借资质等行为。

33.建立招投标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刚性约束。

(十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区法院、公安分局)

34.依法规范涉企产权强制性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和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35.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严格适用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

36.依法严惩通过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信访、网络造谣等方式破坏市场环境、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维护经营主体声誉形象。

(十四)保护知识产权(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37.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设立回民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工作站,提供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协调知识产权法庭开展知识产权普法行动。

38.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加强对代理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监管,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等行为。

(十五)兑现惠企政策(牵头部门:区政数局、发改委)

39.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公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惠企政策申报渠道和流程,并在企业服务专区提供咨询、指导和帮代办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对普惠税收减免、社保缓缴、补贴补助等优惠政策原则上实行“免申即享”。

40.梳理制定惠企政策配套细则,明确兑现标准、时限、路径等,通过数据共享、精准画像、自动比对,实现企业不申请、资金直接到账,实现“直达快享”。

(十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工科局)

41.坚决杜绝新增拖欠企业账款,严防边清边欠、前清后欠。

42.化解存量拖欠账款,建立更新“一拖欠一档案”,明确相关单位、欠款金额、欠款原因、还款计划、责任人。

43.建立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预警提醒、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

(十七)完善信用激励机制(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44.依法依规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在行政审批、资金补助、监管豁免、招投标等各相关领域推广信用应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办理优先、程序简化、检查减少等政策。

45.实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提示函、修复流程指引、合规建议书“四书同达”,简化修复流程、缩短修复时限,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十八)优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牵头部门:区发改委、接诉即办中心、政数局)

46.落实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办公制度,精准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47.实行区级领导包联企业制度,对规上工业、重点服务业、重点项目等全覆盖包联,每月至少一次走访企业或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建议;区直相关部门每半月安排一次企业接待日,面对面答疑解惑、回应企业诉求。

48.落实好12345企业服务专席,企业诉求按责转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建立企业诉求—转办—督办—反馈的闭环办理机制,探索设立企业评价反馈和投诉举报专席。

(十九)宣传正面典型(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

49.跟踪监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正面典型案例报送机制,各涉企部门积极报送本领域内优化服务、破解堵点、改革创新的典型案例,同时鼓励企业自主申报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

50.多渠道宣传推介,利用官网、公众号、短视频、媒体报道,宣传成效、典型企业、服务标兵,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向市级、自治区主流媒体推送评选的优秀案例,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十)整治反面典型(牵头部门:区纪监委)

51.拓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归集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栏,实现“一键直达”。

52.建立“主动排查”机制,进行专项巡察审计,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巡察和审计监督重点内容,主动发现体制机制障碍和作风问题。利用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监测政策兑现不及时、审批超时限、频繁检查等异常情况,自动预警潜在问题。

53.建立纪检、巡察、审计、公安等部门问题线索定期移交机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任性用权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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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政策图解:回民区落实《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 行动方案(2026 版)》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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